政策法规

校内文件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校内文件 > 正文

浙江农林大学维修改造项目管理考核办法(暂行)

发布日期:2013-12-16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了保证我校维修改造项目的顺利进行,推进维修改造项目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促进学校廉政建设,进一步提高施工单位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意识,并形成良好的竞争机制,为我校选择优秀的零建维修单位提供参考意见。校园建设与管理处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依据

1、《浙江农林大学零建维修改造项目管理暂行规定》(浙农林大[2011]173号)

2、《关于加强校园零建维修改造项目监管的通知》(浙农林大建设处[2012]1号)

二、考核对象

我校年度维修改造中标的各施工单位。

三、适用范围

经校内外公开招标的校内维修改造项目。

四、考核人员

参加项目验收的学校相关部门人员

五、考核细则

校园建设与管理处组织学校相关部门的考核人员,对考核项目进行全面验收,被考核的施工单位全力配合,并提供详实的资料及完成情况报告,考核人员按《浙江农林大学基建维修项目管理考核表》要求对项目完成效果进行评价,并完成考核表打分,由考核单位领导综合评价,对考核项目签署意见。

六、本办法由建设处起草并负责解释,并对执行效果进行监督。

七、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浙江农林大学基建维修项目管理考核表

校园建设与管理处

2013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