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务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是负责学校房地产管理、水电等能源管理、公共卫生管理等公共事务;负责后勤保障服务的监管;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等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学校房地产管理;
2.负责学生住宿资源统筹及配置;
3.负责学校水电气油等能耗管理;
4.负责学校公共卫生管理等工作;
5.负责绿色学校建设(垃圾分类)工作;
6.负责后勤服务保障与监管;
7.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