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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退休教职工一次性住房补贴申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20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位退休教职工:

根据学校一次性住房补贴工作安排,现受理退休教职工一次性住房补贴申请,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20201220日前退休,尚未申领一次性住房补贴(含差额补贴)的教职工。

二、受理时间:2020914日至1014日。

三、需要提供的证明和资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夫妻双方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离异教职工需提供离婚证、离婚证复印件、离婚协议,房产分割相关佐证等;因离婚年代久远离婚证丢失的个别教职工,需补办当前婚姻状况证明文件;单身教职工须提供当前婚姻状况个人声明)。

4.个人退休证复印件,含职务或职称信息(如退休证上的职称职务,与实际享受的职称待遇不相符,需单独提供证明材料)。

5.房改情况证明(持本人身份证,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前台窗口处打印,临安区科技大道 4398A座三楼)

6.夫妻双方户口任一方为外地城镇户口的,需提供当地房改情况证明。

7.如夫妻双方户口任一方为本地农村户口的,需提供无批地建房情况证明(持本人身份证,本人父母户口本,至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档案室打印,临安区钱王街390号老办公楼802)。

四、相关要求:补贴实行申领制,请需要申请补贴的教职工可充分利用暑期时间,收集相关资料,开学后送学校建管处房地产办(行政楼103)初审,初审通过的报临安区住建局审核。因考虑到临安区住建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及学校的工作时间安排,各类证明资料务必在申请受理时间内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鹏     联系电话:63742282 (内线9292282)

 

 

校园建设与公共管理处

202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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