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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吴越人家” 第二批次经济适用住房与房改房申购人员公示及选房销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12-25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经济适用住房申购人员公示及选房

接临安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通知,浙江林学院第三期第二批次经济适用住房“吴越人家”选房销售工作已准备就绪,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申购人员及排名公示:(见附件1)此次共有62位教职工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现将其申购资格及排名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天(2006年12月23日-2006年12月27日),若发现计分排序有误或有违规申购情况,望及时向产业后勤管理处房产科(行政楼117号办公室,电话0571-63742282,内线2282)反映。

2、选房有关事宜:

(1)本次选房范围祥见校内通知栏内“关于‘吴越人家’经济适用住房及房改房预售公告”里面所公布的可售房源清单(见附件3)。

(2)2007年引进人才预留住房不列入本次选房范围。

(3)本次选房享受引进人才住房政策的,选房面积原则上不得低于享受面积。

3、选房时间:

第一场选房时间为12月28日上午9:00开始,选房对象为排名1-18的教职工。第二场选房时间为12月28日下午1:00开始,选房对象为排名19及以后的教职工。

4、选房地点:浙江林学院东湖校区行政楼一楼北。

5、选房程序:审核登记——抽签——选房——签字。

6、抽签办法:总分相同的选房教职工需进行抽签,选房顺序按各人所抽得的球签从大到小依次进行。签箱内共放置1-10号共10个球签,1号球签为最大号,2号次之,依次排序。

7、注意事项:选房教职工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按序选房,若申请人不能到场参加选房,受委托人需出具本人的身份证及申请人的委托书和身份证。参加选房者每户限制最多3人,各申请人必须按时到达,每位申请人有5分钟时间选定欲购房号,超时未定者视为弃权。前一轮选房迟到的教职工按排序号位列已校验登记的教职工之后选房。

8、购房办理事宜:教职工在选房后统一于2005年12月29日到临安市经济适用住房开发有限公司(锦城街道城中街790号,临安人家门口西侧,乘公交5路、6路、7路车可达)办理购房相关手续。

二、房改房申购人员公示及选房销售

1、申购人员及排名公示:(见附件2)此次共有40位教职工申购房改房,其中11位教职工为原租住户,29位为新申购教职工,现将新申购教职工申购资格及排名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天(2006年12月23日~2006年12月27日)若发现计分排序有误或有违规申购情况,望全校教职工及时向产业后勤管理处房产科反映。

2、选房有关事宜:本次选房范围为房改房可售房源内除去原租住户租住的住房,共有6套,祥见校内通知栏内“关于‘吴越人家’经济适用住房及房改房预售公告”里面所公布的房改房可售房源清单。

3、选房时间:选房时间为12月29日上午8:00开始,选房对象为新申购房改房的教职工。

4、选房要求与说明:选房地点、选房程序、抽签办法、注意事项与经济适用住房选购方法相同。

5、购房手续具体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三、请相关部门及时通知本部门购房教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