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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建设与管理处会议管理暂行制度

发布日期:2011-06-13 作者: 来源: 点击:

第一条 为提高会议工作效率,规范会议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处职工会议、处务会议、专题工作会议。处室所属各部门举办的会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全处职工会议是按月召开的全体职工会议,包括情况通报会、工作报告会等;处务会议是指主管岗位以上参加的会议,主要研究人事安排、年度职工考核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决策。专题工作会议是指为研究、解决专题问题而召开的会议,包括工程验收会、工程例会等。

第四条 会议召开原则

1、高效。会议召开应确有必要,注重实效,主题鲜明,准备充分,会议组织者应将会议主持者、议题、议程、时间、地点等安排预先告知与会者。

2、精简。大力精简会议,尽量缩短会期,减少与会人员,能合并召开的会议要尽可能统筹合并。

3、务实。把工作重点放在深入实际、深入教学科研第一线,加强调研和督查,集中精力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上,及时协调有关问题。

4、节约。会议要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

第五条 会议安排程序

1、全处职工会议(即行政例会制度)的组织工作,由处长主持召开,由综合办统一管理和安排,以“会议安排”形式通过书面和网络方式于每月下旬下达或公布,召开的时间为每月月底,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开的由综合办提前通知。会议内容主要是各分管领导或部门主管汇报上月工作完成情况,再按照工作要求提出下月工作计划,并着重介绍在任务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思路向与会人员通报。

2、专题工作会议的组织工作一般按会议内容确定参加部门及会议成员,由综合办组织会议的筹备、召开等工作。

3、要增强会议的计划性,各部门要求下周召开并由处长主持的的会议必须经分管领导认可会议内容和时间,填写会议申请单。

4、凡未提前申请的临时召开的部门日常工作会议,经分管领导审批后,由主办部门自行通知组织安排。

第六条 会议要求

1、出席会议的人员必须按时到会,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提前向分管领导请假。

2、与会人员要按时签到,按指定位置就座,并按会议要求注意听取汇报,认真做好记录,积极发言、质询,配合会议主持工作。

3、会议期间应关闭通讯工具,保持会场安静,不做与会议主题不相关的事。

4、会议内容有保密事项时,与会者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5、综合办将定期对会议纪律执行情况(包括会议出勤、请假制度履行情况及会风会纪情况)在全处范围内通报,以促进形成良好的会风。

第七条 会议记录、会议档案由综合办负责记录整理,并按时归档。

第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请在实际工作中解决。

第九条 本制度由综合办制订并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